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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人数字化运营产业学院规章制度
1.总则
实习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,培养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、适应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。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积极落实OBE教育理念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实习目的
通过实习,巩固所学理论知识,掌握专业实践操作技能,积极培养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提高综合专业素质;了解社会和企业需求,增强劳动观念,夯实服务意识和责任感,培养实事求是、艰苦奋斗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,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。
3.实习要求
凡我院普通全日制学生需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习;
认真遵守企业、学校有关实习教学的规章制度,时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和学校声誉;
积极服从企业及校内指导老师安排,及时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交流,确保实习教学安全有序完成;
正确对待、认真参与实习,虚心向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请教,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;
实习结束后,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实习教学相关材料。
4.实习领导小组及成员
实习领导小组由学院负责人、教学副院长、系(专业)负责人、指导教师等组成,负责指导、检查实习工作,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。
5.实习安全
实习期间师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学校实习要求;
严格考勤管理制度,充分利用校友邦等平台按时签到、签退,杜绝早退、旷工及随意离开实习岗位;
校内指导老师实习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从事其他工作,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。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,需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并上报教务处备案,指派其他教师替换;
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师生,实习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。对严重违反纪律者,实习领导小组可中止实习,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汇报,并报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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